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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局关于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第4页

近日,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扩大异地就医受益人员范围,并新增设定点机构。

关注五:拓宽两个服务渠道

1、完善网上服务专区

(1)在单位经办和个人经办界面中可查询个人的各项审核登记业务及报销受理进度情况。

(2)在单位经办界面中对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3)在网上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及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4)设置服务指南服务专区,可查询具体办理异地就医业务经办流程及所需材料。

(5)设置异地就医服务专区,查询“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全国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方网址ww.jlybgovcn.

2、开通服务专线

为了更好的解答相关政策及疑问,省医保局设置了专线服务,具体业务办理咨询0431-88690557,异地就医政策咨询0431-88690556,系统故障处理0431-88690551。

关注六:优化办事程序

《通知》还规定,《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无需单位、异地医院、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直接结算定点医院。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大厅办理部分异地就医业务,实现经办业务“零跑动”。

若非本人原因应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未直接结算,回参保地办理报销业务需提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未直接结算情况说明》,注明未直接结算原由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经查实确认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不再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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