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五)其他不应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参保人员或家属通过法律途径或者其它途径证明第三人确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后,方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直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先行支付申请书,包括伤病原因、事情经过,参保人员和第三方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从第三方获得医疗费用后退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承诺,第三方或第三方委托人的意见及归还基金的时间。
(二)政府职能部门的鉴定报告,对第三方具体责任的划定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书面意见。
(三)第三方暂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相关法律资料或乡镇、街道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相关推荐
-
2023年7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二、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监管动态 2023-8-4 10:48:510阅读
-
8月即将到来,又有一些新规将施行,涉及个税优惠、AI、养老等多个方面。...公积金新闻 2023-8-3 9:33:350阅读
-
2023年绍兴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生育保险知识 2023-7-17 10:51:580阅读
-
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养老保险 2023-7-17 9:20:570阅读
-
可以。但是需要先达到起付线。一个医保年度内,温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1、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在职人员600元,退休人员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医疗保险知识 2023-7-13 10:51:300阅读